套路贷最常见的是诈骗罪、
敲诈勒索罪、
非法拘禁罪,。具体表现为:
1、
民间借贷,利用受害者不懂贷款知识,与被害人签订
借款合同,其实该合同并不合法,他们再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
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2、伪造凭证,有些犯罪分子会制造假的银行流水、到账证明,让借款人以为自己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3、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4、诱导贷款,在借款人无力还款的情况下,再假扮公司或个人,让借款人重新签订更高的借款合同。
5、敲诈勒索,威胁、恐吓借款人,伪造虚假诉讼,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