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是一名民营企业物流员工,2015年底因集团的决定取消临沂物流公司,并到现在的济南物流公司,当时公司辞退了很多人,只留下现在的我们四个人,2016年4月公司出发文说要让剩下的员工承担前临沂物流公司造成的差异(大约不到十万元),让我们四个人每人承担9981元,分四个月还清,从我们工资中扣除,到现在我们已经有两个月没有发工资了,这样的处理公司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我们应该怎么办?请律师帮我们解决,谢谢!

2019-01-11 20:12: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劳动关系成立,约定的工作时间不能算加班费,无论这个时间约定在白天还是完上。 其次,仲裁对9月的加班费不受理,但在法院应没有超过失效,法院会受理的。 再次,对
    9、10月的加班工资,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按规定仲裁庭应裁决支付加班费。公司与员工之间就加班费由约定从约定,没有就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支付,你可以去查阅劳动法上对此的详细规定。 很抱歉,由于这一阵忙,现在才给你会话
  • 你需要及时按照劳动争议处理办法解决,具体按如下:  
    一、先找你公司协商  想要拿回工资,最节省时间精力的途径就是与公司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二、找有关部门调解  如果你们之间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你公司还是不履行的,那么,你现在也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三、去申请劳动仲裁  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你们之间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那你现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四、找有关机关投诉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你公司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的,那你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五、去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那你也不需要着急,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回应当支付给你的劳动报酬。  最后,在劳动法上,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果遇到了节假日或休息日,就需要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发放工资。还有,一般劳动者,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 你好,没发工资劳动争议发生之后,先协商,协商不成,那么建议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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