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周有35小时,一周有45小时,这是否违反劳动法。

2021-05-22 22:09: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这一规定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作了具体规定。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你好,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超过部分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工作日加班支付
    1.5倍工资,公司应当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否则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大队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请问你有跟单位协商过这件事吗?单位的态度怎么样?如果对方 不支付额外的加班工资,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希望能够帮到您,我会尽全力维护你的合法利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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