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款人借我的钱没还,还欠住房公积金中心房贷没还,现在他的房子被住房公积金中心向法院申请拍卖执行了,刚刚拍卖结束了,我现在怎么保障我的权益,怎么保全,是保全他房子,还是保全他的房子拍卖款,他的拍卖款在法院执行账户里

拍卖
2019-01-11 21:1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欠款还能办理房贷:
    一般借贷人在申请贷款时,银行都会严格查看借贷人的信用记录情况,若借贷人的信用卡有大额欠款的情况,那么银行则会以为借贷人缺乏诚信;
    为此,想要获得贷款也就不容易了,除此情况之外,银行也会查看其借贷人的逾期时间来决定,若借贷人在没有超过规定的时间内还款,那么,也是能将欠款还清后,再向银行申请贷款的;
    若借贷人因为信用记录而无法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话,也是能经过非银行贷款机构申请贷款,如民间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等,因为此类贷款机构要求宽松,其获贷几率也可大大提高;
    在日常生活中,维护好自身的信用记录是非常有必要的,而欠款这种行为最好是避免发生,因为不管是向银行还是贷款公司等申请贷款,良好的信用记录都是申请贷款的敲门砖,如果信用记录很糟糕,那以,申请贷款多半是会被拒的。
  •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但不能就此得出“唯一住房一概不能执行”的结论。因为该司法解释第七条同时规定:“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也就是说,保障被执行人有房屋居住并不等于保护其房屋所有权。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定给付义务,却依然出入高档场所、用高档商品、住豪宅,就不能以保护生存权为由,置债权人的利益于不顾。
    据此,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可采取以大换小、以近换远、以好换差或租房等形式,既保障债务人的基本生存需要,又确保债权人实现其债权。
  • 缴纳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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