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朋友合作经营说了施工工地中式快餐。当时她们都没有钱,说要我先垫付,我垫了3000多元钱进来。如今我不愿意干了,想撤出,随后他这3000元钱说他又没拿,不给,还要我再给他们3000元钱场所费。在合作经营正中间他又有用我了3000多。如今他不出钱,像那样状况我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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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按照协议共同出资、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经营活动,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也就变成合法的合伙关系。如果在合伙协议中没有约定经营期限,其中任意合伙人可随时提出退伙,但应提前30日告知其余合伙人。
假如其中一人私自抽回出资或者私分
合伙财产的行为都是无效的,在产生债务时,分别取得的合伙财产应全部返还,作为合伙共有财产,偿还合伙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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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