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永辉超市工作。我在2008年9月23日签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合同,然后又续签了五年。我最初在重庆璧山工作,去年调到成都。现在我想减薪。我的合同是2006年9月22日的。到期了,我不想再续约了。我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我已经工作了八年。这种情况有没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5-23 08:49: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赔偿,要分两种情况判断: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 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出于各种考虑,或者基于一些特殊原因,使劳动者在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等均没有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与不同的用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很容易造成劳动者在主张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时,无法连续计算工作年限的问题
  • 你好,员工要求增加劳动报酬等内容续签,公司维持原来的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续签的,公司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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