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超市买了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怎么处罚最高处罚和最低处罚标准是什么

消费者维权
2021-05-23 08:5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第四十一条 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四十二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四)保质期;   
    (五)产品标准代号;   
    (六)贮存条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 食品售假的处罚标准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严重的情况下可以吊销营业执照,而且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有可能会构成犯罪
  • 对销售无生产日期的食品的处罚如下: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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