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生意上赔偿了,借了三十万日元的债,三十多家起诉我,法院怎么判断,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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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双方的主体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涉案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起诉各方的主体资格;
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证明事故各方的责任;
户口本、工作证明、伤残等级证明、医疗费发票等证明材料,证明事故的损失;
材料够了的话,直接去法院起诉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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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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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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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