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公司明年要拆除,总部要把公司搬到国外。我和公司签约,工作已经十年了。我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1-05-23 10:4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你合同中有约定工作地点单位搬迁你可以拒绝并可以要求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公司解散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呢,公司解散导致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公司解散是属于非劳动者的过错的原因,大多数呢是属于公司经营方面的原因,因此,公司解散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 建议先与公司协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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