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觉得請問,今日訂了婚後,女性要退亲,那把全部訂婚的費用全還給對方,還必须額外賠償男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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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2款规定:“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实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当初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一旦离婚,彩礼应当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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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