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应届毕业生,然后跟北京的一家国企签订了就业协议,也就是三方协议,协议书上就写了如违反本协议,需交违约金3000元,其他的像工资和工作几年什么时间报道之类的都没写,就是说毕业后去口头上说公司工作,违约条件也没有;因为现在家里人不同意我去了,现在想违约,不知道是否要缴纳违约金,我七月份毕业。

2019-01-12 07:33:0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签了三方协议,不签劳动合同,公司是不是要负违约责任呢?注意:签了三方协议不等于就上了就业险。  资深劳动法律法规专家提醒:三方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以便于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因而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只有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并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意向变为现实之后,毕业生才能和用人单位形成正式的劳动关系。有的企业在和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后,要求学生毕业前到公司实习,企业在学生毕业后根据其实习表现及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能出现不签订的情况。  因此,对于毕业生来说,签订了三方协议并没有进入就业的“保险箱”,还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实习期、试用期的进一步考察。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相关法律问题详细介绍:  
    1、三方协议之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而在上述提到的各项约定内容中,试用期是最容易出现纠纷的阶段。因此,关于试用期的法律问题,提醒毕业生以下几点:  (即是说:一般的顺序是先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报道时签订劳动合同,在其中规定相关的事宜以及试用期问题。而且,试用期间或结束后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则它需要列举相关的证据!)  
    2、三方协议之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六个月。必须强调的是,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工作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金。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包括外企、合资、私企),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3、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4、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退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里毕业生应当明确,用人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时,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提供自己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明。  举证责任无疑限制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随意性,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5、三方协议之两个试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单位还会第一个试用期过后与劳动者约定第二个试用期,这种情况应该区别对待。如果前后两个试用期都是经过双方协商之后在合同中确定下来,那么,两个试用期相加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的,则不合法,不超过则两个试用期皆为合法。  
    6、三方协议之只签试用期合同不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但“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北京地区就有规定:北京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后用人单位不愿意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反推(如试用期一月,可反推合同期为一年,反推依据按《劳动法》关于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另外《上海劳动合同条例》对此也有特别的规定。
  • 三方是指学校、企业、毕业生三方。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 就业协议书实际上是一个预约,是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之前由用人单位、毕业生和学校三方主体签订的一个协议,是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该协议书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
    劳动合同订立在后,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内容涉及到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面,更为具体。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事先有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书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以认可。
  • 签了就业协议书,学校根据协议书转移。  
    1、毕业时档案怎么办?  ①单位帮你搞档案,由就他们帮你弄,如果它有人事接收权,档案会到单位的人事部门;如果它没有人事权,却说可以帮你搞定,指的是它会帮你把档案挂靠到人才交流中心,两者差不多。  ②单位不帮你搞档案。这时你可以自己去单位所在地或的人才交流中心挂靠。  
    2、毕业了,户口怎么处理?  毕业时可以把户口迁到单位所在地,或者迁回生源地,或者迁到人才中心入集体户,反正学校会根据报到证迁出户口,拿着《报到证》回生源地或者单位报到就可以完成迁户口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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