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服饰店工作2011年11月来的??2012年二月签合同??合同没到期辞退我??公司规定每年1月发放十三薪??现在辞退我?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吗

其它
2019-01-12 08:49: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合同到期辞退:用人单位开除、解雇劳动者,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 公司突然辞退你的做法,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违约责任,向你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的经济补偿金。由于公司的辞退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适用《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关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规定。
    但可以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向公司住所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并支付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若用人单位与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你,应当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即:按照以上计算方法得出结果后再乘以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