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是未婚生子,现在分开了孩子跟我,他不肯给抚养费!我应该怎么起诉他,胜算有多少?他是湛江人,我是梅州兴宁人,他现居住在广州,但是我不知道广州的地址,我应该在哪里起诉他?在兴宁起诉他可以吗?

2019-01-12 09:23: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5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方或母方,应当支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直至其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综上,非婚生子女,只要其来到这个世间,就享有其他婚生子女应有的一切合法权益。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无论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年龄多大,都对其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方或母方,应当支付抚养费,直至其独立生活为止如果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年龄较小,那么只能由非婚生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隔代”抚养的方式,抚养非婚生子女,参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8条

  • 1、应该按时支付抚养费,一般是工资收入的20-30%。如不按期支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有法院判决或者调解的前提下。
    2、如果男方属于过错方,你需要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据此可以要求共同财产多分或者补偿。这个没有明确的标准,要看具体情况。
    3、这个问题与第二个问题关联。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但是建议首先尽可能协议离婚,未果再诉讼。
    4、如果这个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并且是你们的部分,你可以主张分割。
  • 抚养费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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