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

2023-04-13 13:0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事实证据处理
  • 查封不动产、冻结银行账户、扣押动产等,都是财产保全的措施
  • 查封扣押的规定主要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
    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6、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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