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2014年10月6日至11月19日,我在辛集一家喷墨作坊做小时工。我说是7元/
小时,每月费用,但是我已经工作快2个月了,老板没有给我任何费用,所以我请了几天假,但还是没有支付费用,所以我怕发不出工资,就不做小时工了。后来,我要了几个工资,但我拒绝了。请问,这种情况下的工资应该依法支付吗?我能把它拿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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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您提供
证据能够证明公司对你余下工资如何支付,您可以通过录音,聊天记录等方式让老板对工资的支付再次确认。协商解决不行的话可以申请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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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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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