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报告保险,对方叫赔偿,不应赔偿损失。

2021-05-24 04:07: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明文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是具体的行政行为,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起复核,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要要求赔偿的同时也可以就责任认定部分向法院提出不同的意见、证据、法律规定等,法院根据调查到的事实可以直接改变责任划分。
    如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了,复核自动结束,不可同时。
  • 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没有统一标准,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车主赔偿多少,与是否交了强险、有无商业险、事故造成的损害大小等有关。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购买的保险、事故责任等来确定赔偿的金额,如果金额超过保险公司标准再由车主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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