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信用卡不是我本人用,别人给刷了,没还,昨天收到短信,说备案,起诉,三天后开庭,我现在可以买火车票吗?要去追用款人

银行
2018-07-21 16:0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铰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2、因为在该银行办理信用卡的是你,合同是具有相对性的,银行只会找你要钱,要求你承担责任,你是不能抗辩说信用卡不是你使用的,你将信用卡借给别人使用本身就是错误的,您需要承担这种行为带来的风险。建议您想办法还款,否则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3、您可以在还款后,向你朋友追偿。
  • 信用卡透支需要按时还款,超期轻则多算利息,重点会使征信受影响,更甚者可能触犯刑法
  • 债务追讨起诉的,具体开庭时间应该由审理案件的法官进行告知,法律是没有具体规定的,但是开庭审理需要在审限范围内进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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