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今年?3月份?我的欠条被借款人在他公司抢走了?都是原件。一共4份欠条,我手里没有复印件。当时我还被反锁在他公司里?我当即报警??110出警后把我解救出来?然后调去了楼下物业公司的监控录像?录像里显示他拿着一叠纸往外跑。?因为当时就我和借款人两个人在场,没有其他人?公安只是给我做了笔录?未立案。事后我多次联系寻找借款人??要么不在家?要么不接我电话?公安的电话也不接???我给他这些钱是分几次给他的现金??我手机里还有一段之前关于我和他的录音?大体内容是?我那些钱还有几笔到期?他说有三笔?分别是10万?20万?和?9万?我说我这些钱不着急用?他说?不是着急不着急?这些帐都给你记着?。另外我手机里还有我问他要钱的短信。不过律师说我短信有些牵强?大体内容是?那220000?和?110000能付利息吗?他回答说?我马上联系??还有就是63000的钱明天我能收到吗??他就问我要了账号?但是并没有给我转钱??我去营业厅把短信记录打出来了??然后把录音整理了一下?去法院?但是法院庭长拒绝给我立案??说?你那些证据太牵强不能立

顺便说一下?我报警之后的一个月?公安找到了这个借款人??借款人在公安做笔录时否认与我存在债务关系?说从来都没有欠过我的钱??与我只是合作关系。笔录里面前后矛盾?问他为什么?他就说不知道。

我找了律师在询问民警他的笔录大体情况之后??律师给我整理了材料?但是去法院4、5次了?一开始说研究??后来就说不能立??????另外我取款的记录我也打印出来?与我在起诉的金额一一对应??请问各位司法界的律师精英们?现在我该怎么做???请高人指点

2019-01-12 13:05: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如果当事人有欠条并有对方关于欠款的录音证据,并且证据有效的话,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胜诉,当然,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结合欠条、证据的具体内容,对方的举证、质证情况才可以分析。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债权债务纠纷去法院起诉需要原告身份证,欠条或者其他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起诉状去法院立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1.无期限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主张借款人返还,但需要留出合理准备时间;如果写明还款时间,一般不能提前要求还款,另外就是诉讼时效开始时间不同。
    2.欠条有一定的前提,如因为什么欠钱,货款、赌债等,合法的基础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3.没有写明利息的,法院可以按照普通的银行贷款利息来计算,但法院不支持利息也不违法,因为毕竟没有写明利息,而民间借款又存在有息和无息两种。你说的四倍是民间贷款的合法最高利息,是不能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高出部分法律不认可。
  • 有个两年的诉讼时效的问题,也就是说,在两年内不起诉的,将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但自然债务仍是存在的,不是无效的问题,债权人仍可以向债务人索要。但诉讼时效也个起算点的问题,如果是欠条且欠条中没有其他还款截止日等约定,通常自写欠条之日起算两年。
    如果是写的借条但借条上已写清了还款日期的,则应从写清的还款日到期后第二天起算两年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明还款期间,则从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之日或者从债务人同意偿还之日算两年。
      所以,本案中因为没有写清还款日期,则诉讼时效要从主张债权之日或者债务人同意偿还债务之日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你这种情况可以起诉,不是上诉,上诉是指不服一审判决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上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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