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上海滨江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了一笔贷款,他们经理说,我的交一个3000元的保险,我交了,又让我过了一个流水,说是银监会证明我有还款能力,我都照办了,结果钱还是没下来,我应该怎么办?报案怎么报?钱能要回来吗?

2019-01-12 13:19: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开展小额贷款组织工作提出了更加具体明确的指导意见。
      
    (一)性质和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
      
    (二)资金来源。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但融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三)资金运用。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要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同一借款人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
    0.9倍。
      
    (四)监督管理。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后,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手续,并向公安机关、银监部门、人民银行报送相关材料,接受监督检测。
      
    (五)发展方向。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经营,没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可在股东自愿的基础上,按照《村镇银行组建审批指引》和《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改造为村镇银行。
  • 担保贷款流程担保贷款是指借款人不能足额提供抵押(质押)时,应有贷款人认可的第三方提供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
    保证人为自然人的,本息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贷款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保证人发生变更的,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担保手续,未经贷款人认可,原保证合同不得撤销。
  • 人们在拨打122报警时,一是不要慌张,吐字要清晰;讲普通话,这样有利于接警人员听得清楚明白,不会造成时间上的拖延;二是求助人或目击者应讲明事故发生的地点、车牌号码、伤亡损失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医护人员帮助等情况,以便公安交警部门采取相应的救援、处理措施;三是若遇有肇事逃逸,应讲明是驾车还是弃车逃逸以及车型车号、逃逸方向等,这样就为交警追逃、侦破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信息;四是报案时还应说明是否造成交通阻塞,影响道路通行;
  • 小产权房是针对大产权房而言的,具体来说就是城市中的农民在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屋。大都用于个人居住,其产权证是由乡镇政府颁发,所以也被称作“乡产权房”。由于不具备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以不能上市交易。
    由于用房产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需要证件齐全,且能够上市交易的房屋,因此小产权房是不能够用于去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的。
      但在实际生活中,小产权房是可以在民间的担保公司办理抵押贷款或者个人借贷的,如果您需要用小产权房办理抵押贷款的话,您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贷款公司等机构。
    由于小产权房是不能上市交易的,因此贷款机构的风险较大,其收费就可能较高,建议您多选几家比较下,然后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一家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