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湖南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

刑事辩护
2021-05-24 13:33: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或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
    如果挪用公款未达到以上标准的,一般可不认为构成犯罪
  • 挪用公款依据其用途不同量刑的标准也不同,一般情节5年以下有期徒刑。主要从数额和通途方面考量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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