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户口不能分开。

离婚
2021-05-24 13:58: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没有户口需要去半流户口,一般来说,户口办理、新建,迁移流程为:
    对符合落户条件的,由本人或被投靠人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新生婴儿随父落户 必须提供:
    ⑴父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母亲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⑵出生医生证明。
    ⑶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农村需乡政府以上,城市需街道以上)。
    ⑷结婚证明。 注:母亲户口在外地的方可,本市除外。
    2、未成年人随父落户 必须提供:
    ⑴出生医学证明。
    ⑵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⑶母亲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派出所关于未入户原因的证明。
    ⑷结婚证。
    ⑸其它可以说明情况的有效证明。
    3、未成年人投靠父亲 必须提供:
    ⑴本人的户籍证明。
    ⑵能证明父子关系的有关证明。
    ⑶父母亲的结婚证。
    4、夫妻投靠 必须提供:
    ⑴结婚证。
    ⑵投靠人常住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出具的本人无正式工作的证明。
    ⑶投靠人的户籍证明。
    ⑷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注:结婚满5周年,有固定住处达3年。
    5、老人投靠子女 必须提供:
    ⑴老人的户籍证明。
    ⑵老人所在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 你好,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离婚时,如何确定子女的抚养关系,应该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条件等具体情况解决。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对于你的情况,孩子后期一直在外婆家,又多为你照顾,父亲很少照顾孩子,除非孩子父亲能举出你不宜和孩子共同生活的情况,否则法院会支持孩子归你,户口可以依法解决,这个不是大问题。欢饮来电咨询,我会竭诚为你提供帮助,谢谢对我的信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