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借给别人一笔款,但借条是他妹妹打的,现在她妹妹已经明确表态自己不想承担这比借款,称“我要耍无赖”。。。现在存在三个问题
1.我要起诉,是因该起诉他还是起诉他妹妹?
2.我同时拥有录音与借条,起诉的成功率是多少?
3.由于借他的款是我用信用卡刷出来的,这会对我有什么影响吗?
望详细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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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借款还完后,对方不归还借条及担保合同,保留还款
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不需要对其履行任何付款的义务;
有权要求其返还借条;
如果原债务人在此问题上纠缠不清而影响工作、生活的话,完全可以主动一些,请个律师将其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返还非法占有的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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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房产抵押的借条有效。
《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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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
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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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是永远不会失效的,只是超过法定
诉讼时效规定将丧失胜诉权。 借条有还款期限的,需在还款期限届满内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在借条出具之日起两年内主张对方履行还款义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相关规定:《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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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