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把我的专利权允许张某使用,那么我向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不是应该写明我具体将什么专利许可给张某使用?

专利
2018-07-21 16:34: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依《合同法》、《专利法》规定的条件,可分为自愿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指定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强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一、自愿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的让与人与受让人按合同法规定的相关原则,在自主、自愿、公正、平等的基础上表达自己真实意思,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自愿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注意必须是在该专利存续期间内,而不是在该专利有效期届满或者该专利被宣布无效的时间,否则,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无实质上的合同意义,无法产生合同效力。  
    二、指定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指专利的实施许可合同是在专利权人不履行相关义务,而被《专利法》的有关规定被专利管理部门指定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人与被指定的单位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法》第十四条规定“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费用。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的,参照前款规定办理”。  
    三、强制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被授权之日起三年内不履行其义务,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许可,与专利权人签订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合同。《专利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强制许可”。
  • 专利许可证贸易就是通过签订许可证合同,专利权人许可受让方实施其专利,受让方向专利权人支付一定数量的使用费。“许可”不同于“转让”,“许可”是许可方通过许可合同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同意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权的行为。
    在许可证贸易中,许可人出售的不是专利的所有权,而是其实施权。  在国际上,专利许可证有一般许可证、独占许可证、独家许可证、分许可证和交叉许可证之分。  一般许可是最常见的许可形式,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区内实施有关专利,同时自己保留实施该专利及再与第三方签订该项专利的许可合同的权利。
  • 许可方和被许可方注意事项
    1、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双方应对合同对方的资产状况、信誉状况以及是否有签订此类合同的合法的主体资格等作调研。
    2、双方应弄清合同的性质,合理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对专利技术的验收采取何种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也可以约定以被许可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
    4、专利技术水平较高,专业性较强,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用语一定要准确、清楚,对一些关键性的名词术语要作出必要的定义或解释,以免发生歧义。
    合同条款表述一定要完整、规范。
    5、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应当提交专利说明书和权项保护范围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
    6、合同只要有违反合同约定金或赔偿损失的,就要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在约定违反合同约定金时,数额约定不能过高或过低,约定数额过低,损失得不到补偿,约定数额过高,会因数额过高得不到法律支持无法实现。
    一般而言,约定的违反合同约定金数额不能超出合同标的额,若一方的损失确实超过合同标的,可直接约定赔偿损失。
    7、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双方当事人应明确合同标的采用何种物质载体(如图纸、文件资料、磁盘等)。
    9、合同双方应对近期颁布的本行业最新法规和最新国家政策进行调研,对签订合同做指导。
    10、当事人应当约定,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条款,根据违反合同约定情节轻重,规定违反合同约定方承担违反合同约定责任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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