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段时间莫名的被人用电话和短信骚扰,说我是小三、小四,而且言语不文明,还查到我的姓名和上班的地方。我也尝试和她说弄错了,但总是隔两天来电话或短信,对我的困扰很大,也想过报警,但听说这个也报不了案,我能够怎么处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9-01-12 16:29: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这是属于治安案件,警察应当要受理并对案件做出处理;  
    2、如果警察不作为,可以投诉警方的不作为,也可以打电话投诉,投诉电话:12389;  
    3、网络投诉链接:  
    4、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被人辱骂骚扰,对方已经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由此造成他人损害的,受害一方还可以依法获得相关的损害赔偿: 1,建议及时报案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如果一些恶搞骚扰恶性循环,可能会给被骚扰者带来困扰,小则关系断裂,严重还可能会影响工作和生活。此时就应该判断他人的恶搞骚扰是否构成侵权。比如如果他人通过非法方式获得你的通讯信息并恶意骚扰,比如每日发送几十条甚至上百条短信息等行为;这种行为属于侵犯他人隐私权,同时骚扰到他人的日常生活,给当事人带来困扰,构成侵权。
  • P2P(Peer to Peer)贷款,就是根据银监会与小额信贷联盟的公文,中文官方翻译为“民间借贷“。简单地说,就是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
    其中,中介机构负责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并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收入。这种操作模式依据的是《合同法》,其实就是一种民间借贷方式,只要贷款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是属于合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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