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是个大户口,房产证是我奶奶的名字,房子有172平方,早已在多年前家人自己把房子分成了三间,分别都是单独进出。因为将来要拆迁了现在想把房子分成三户,请问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分,还有大概要多少费用,请各位帮帮忙。说明下户口情况,现有3个户口:我家,我叔叔一家、我奶奶和我一个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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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手续包括较多情况,例如: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房屋拆迁需要以下(包括但不限于)手续和步骤: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
2、房屋
拆迁人委托评估,并发送评估报告及通知(5日)。
3、确定附属物价格。
4、制定
拆迁补偿细则。
5、宣传/讲解政策。
6、签定拆迁补偿协议。
7、未达成协议的,由当事人一方申请行政裁决。
8、下达房屋拆迁裁决书(15天)。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9、县政府下达限期迁出决定书。
10、申请
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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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面可以标注产权比例,共有产权人可以
按份共有,也可以自行约定产权比例
共同共有,并在产权证上面对约定的产权比例进行标注。
我国《
物权法》对此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
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
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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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41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42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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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