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10月20日办理了离职手续。公司说我的工资和报销都要在下一个结算日,也就是11月15日寄给我,但现在说11月15日给我发工资,但报销会在稍后统一发放。具体时间不得而知。问题是我已经辞职了,我要求把它们都寄给我。公司这样做是否符合劳动法?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2021-05-25 12:3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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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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