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张某在山东省W县N乡从事个体饮食业。李某于1995至1997年在N乡中学读初中时,有部分时间在张某处搭伙,李某父母经常为其交钱粮。1997年6月4日,张某告知李某2年期间其累计欠饭菜款5400元,成品粮620斤,并要李某写下两张欠条,一张为欠现金600元,成品粮620斤,另一张为欠现金4900元,且言明数额大的欠条款项由李某离校打工时予以归还。李某未将以上情况告诉家长和学校。后张某多次找李某索要欠款,但李某未归还。张某持李某所写欠条向李某父母索款时,李某的父母以饭菜款已结清为由拒绝给付。张某遂于1998年1月持该两张欠条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归还欠款5400元及所欠粮食620斤。李某辩称欠条不是自愿写的,不欠张某饭菜款。法院查明李某1980年1月出生。

2019-01-12 19:58: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方给你的欠条上没有还款日期,你可以随时起诉对方.你如果收到对方还的部分欠款,给对方出具收条即可.如果重新写欠条,也可以,但是涉及债权债务纠纷的,还是建议尽快起诉,这样的话在保障债务的履行上要更有利.至于律师费用,因为不知道对方的户籍等情况,不好确定管辖法院的远近,所以就不好确定具体的费用.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离婚,双方的债务应共同承担,财产共同分割。如果离婚时,对方拿来很多欠条,而你不知道欠条的来源,或者对方不能证明用于家庭支出,应属于对方个人债务,与你无关。
  • 借条的有效期: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诉讼时效按《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行,从借条载明的书写日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3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 对方欠款的,作为债权人,追讨欠款的方法主要是有:
    1、由自己直接向对方催讨,要求对方偿还欠款;
    2、通过对方的亲戚朋友做对方的思想工作,以促使对方能主动还款;
    3、委托律师代理向对方追计欠款;
    4、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欠款。在法院判决或调解生效后,如果对方仍不按规定期限还款的,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另外,作为债权人,如果对方欠款未还的,在催讨之前,首要的工作是应该设法取得和固定对方欠款的证据,一般可以采取要求对方出具欠条、在对方通话时进行录音、收集双方往来证据材料等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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