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欠了19年的债,说一年还清,超过了18年,现在对方搬家,换了手机号码,没有联系方式,该怎么办呢?

消费者维权
2021-05-25 15:00: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是否由股东承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 这是可以直接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吗
  • 可立即起诉对方还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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