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婚前财产怎么定义?有什么根据吗?

2021-05-25 16:1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当然夫妻可以约定财产的所有权。有约定的就按约定。  关于你丈夫在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是属于他的个人财产的,如果婚后没有约定,那么在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就是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  相关夫妻财产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已获得的一切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前财产的判断标准是以夫妻登记结婚时间为准
  • 婚前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婚姻法》第
    十八、十九条对其作出规定。并不一定要公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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