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老婆犯故意伤害罪被派出所羁押在看守所能取保后审吗?

刑事辩护
2019-01-13 04:26:2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的,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 一般先是公安机关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10日,最长不超过37日。在拘留的这段期间,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情况,认为有追究刑事的必要,那么会在作出刑事拘留决定后,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嫌疑人,以延长关押的期限,让公安机关有时间查明案件事实,那么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一般为6个月。
    基本上在逮捕后的6个月内,案件肯定会由法院法院审理终结。
    如果家里有条件,你可以聘请律师,在公安机关对嫌疑人第一次讯问后,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在此期间,家属到看守所是见不到人的。
    只有律师能见到人,所以如果想了解具体情况,只有聘请律师。
  • 您好!根据法律的规定: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另外,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也就是说,从实体法角度,公安机关享有行政自由裁量权,拘留七日没有问题。从程序角度,应该及时通知家属。 拘留执行完毕后,对于民事方面由于其没有住院,因此可以不予赔偿。
  •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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