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帮孩子转学,有个老师说他能办,然后我分三次给了他1万多元,没有让他写欠条,不过每次都有电话录音,他在里面也承认的,但是现在他一直都没有办成,请问,我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能立案吗?他算是诈骗吗?

2019-01-13 07:22: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诈骗他人钱财属于诈骗罪,但是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起诉分割。
    可以起诉重新分割的,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劳动者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讨薪,关于工资欠条的规定:
    1、拖欠工资不要写欠条,后期维权很麻烦;
    2、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逾期不支付的,需要加付赔偿金。
  • 第一,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第二,如果该欠条属于合法签订,且法院判定必须归还,当事人仍然拒绝归还的。那么法院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 法律明文规定:只要是夫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财产,包括产权、工资款、存款、借出去的款项等等,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另外,离婚时,不论是否有欠条,只要夫妻双方认同,那是谁借出去的款,就由谁来给对方一半钱款,比如:是男方借出去的,那男方要给女方所借钱款的一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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