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新建水库,我的土地不在仓库区。他们一亩地,1200元补偿,补偿40年。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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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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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修路占用我家的地,但是没有补偿,很多存吗也如此,村里干部说,那是政府的地,不是我们的。所以不给我们补偿。请问,我们该怎么办?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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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规定不一,参见当地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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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