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在一个企业工作中六年,如今离职,我想问一下每一年5月份加薪,补1至4月份的,我可以发放吗?

2021-05-26 20: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对员工进行补偿:[5]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您好!单位在超过1个月后没有和您签订劳动合同的,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您双倍工资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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