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订了合作合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合同义务该怎么办,公共账户也没有设立该怎么办!

2021-05-26 22:55: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有合理使用、善意保管租赁物的义务。
    《合同法》第217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如果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租赁物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应当及时通知、并妥善保管好租赁物。承租人应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承租人原则上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现状。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但是,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就现存的增加价值部分偿还支出的费用。
  • 你好,可以起诉侵权一方
  • 你好,可以找对方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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