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重庆主城区上班,老婆在重庆铜梁上班。现在想在南川买套房子,那边的房子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了,所以选择商业贷款。我老婆的妈妈是事业单位的,所以她想用上住房公积金。

??所以房子必须有她的名字,才能取住房公积金。,,?房产上会写上老婆占99%????老婆的妈占1%....这样可以吗??我和老婆已经结婚了,如果买了房子我是不是有44.5%的财产?

?我也是事业单位,想用住房公积金在城区再买套房子的话,那么房子是第二套房子吗,首付是不是要50%了???

请问下:用什么方法才能不是第二套房子,而且可以用上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9-01-13 11:14:1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贷款金额不能超过房价的40%;贷款金额最多是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所有贷款次数加起来的贷款总额不能大于20万元。  申请时带齐材料  同时,办理贷款的市民贷款时,一定得带齐材料。
      记者了解到,贷款材料主要有:借款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复印2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和结婚证(复印2份)、商品房买卖合同(2-8页、15页,复印1份)、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复印1份)、契税完税凭证(复印1份)。
      特别提醒的是,申请贷款时,必须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如果您未婚或单身,必须提供所在单位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或单身证明。  除了提供相关贷款证明材料外,您还须提供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如存折、银行卡)作为委托扣款账户。
  • 公积金贷款流程:
    步骤一:贷款申请: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上述相对应的办理材料。
    步骤二:等待通知:根据借款人提供的申请资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步骤三:签订合同: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的贷款,由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
    步骤四:办理担保手续: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要将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步骤五:银行放款: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核同意,贷款银行在3个工作日内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 当事人的房产是不是第二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主要看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产,当事人是想享受离婚后买二套房算首套房的待遇,那要看是不是符合条件:
    (1)当事人是否是首套房和离婚多久没有直接的关系,要看在婚姻存续间,是否以共同还贷人的身份有购买房产的经历,如果是共同还贷人,那不能算作是首套的房。
    (2)离婚后当事人的名下有没有房子产权,如果当事人的名下有产权,不管离婚多久,都不再享受首套房待遇。
  • 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5、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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