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爷爷奶奶去世了,爷爷的亲弟弟现在健在,有一套房子,他立下遗嘱,说两个侄子一人一半,我爷爷总共四个孩子,我想问问,如果我爷爷的弟弟去世了,这遗产房子过户需要四个子女都签字吗,还是只需要遗嘱上的两个人签字

2019-01-13 11:47:3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遗嘱就是法定继承,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婚前财产跟夫妻共同财产不一样,婚前财产是整个作为遗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先要分出一半来作为妻子个人所有。
    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你好,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你好,继承法并未要求继承人在遗嘱上签字,因此遗嘱是否有效与继承人是否在遗嘱上签字无关,只要遗嘱符合继承法规定的书面的形式要件要求的,遗嘱即有效。、第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1、到公证处接受当面询问领表。询问内容:死者情况,合法继承人状况。
      
    2、按要求填表后,携死者的所有合法继承人(配偶,所有子女)以及死亡证明,户口本,所有人身份证,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关系证明。
      
    3、在继承公证书上,除继承人之外其他人都声明放弃继承权。
      然后就可以领取公证书,拿公证书就可以到税务局交税,房管局过户。
      公证费每个地方不同,最多收房产价值的2%,税务交契税,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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