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班4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没买保险。

证据:工资条,本人写的公司材料,有本人姓名加盖公章,考勤卡。

本人的应聘登记表上写的薪资是5000。应聘登记表上的薪资要求能否做为证据?(要求公司提供?)

但实际发到手的是4000。

试用期说一个月,结果发了两个月试用期工资,3200,两个月的4000。

双倍工资赔偿应该按哪种赔偿方式?

如果只能按实际发工资的双倍赔偿标准,可以要求其他赔偿吗?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13 12:3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计算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那么把劳动者入职第2个月到第12个月期间的已发工资,再合计一下,加个总和即可。
      如果是计算违法解除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那么按劳动者最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即可。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劳动纠纷的直接证据有哪些?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4、有具体诉讼请求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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