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半年,因病请假回家治疗,公司第三天发来了不回工厂的信息,公司该怎么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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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7条规定,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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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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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立即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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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