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身保险合同属于性质

保险赔偿
2021-05-27 14:0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保险合同不是要式合同,保险合同的成立不是以签发保险单为依据,而只需要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便成立,签发保险单仅仅是保险人应该完成的义务,而并不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先决条件,并且《保险法》并未规定保险合同应采取什么形式
  • 人身保险合同内容:
    1、保险金额,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的金额。
    2、保险费, 是指投保人为取得保障而付出的代价。
    3、保险责任, 是指保险人承担义务的具体体现。
    4、保险期限, 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时间。等等
  • 人身保险合同是典型的第三人利益合同,即签订人身保险合同的目的是投保人为了确保自身或其他具有保险利益的人的身体或寿命在出现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伤亡情形时,能及时得到赔偿以弥补其经济或精神损失。其法律性质是射幸合同,其权利具有期待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