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破产费用和担保债权的清偿顺序

2021-05-27 14:0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担保债权优先,请作如下参考:
    1、已经设定抵押、质押,并完备抵押质押手续的(如办理抵押登记等),则此部分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如果抵押物经拍卖,所得价款高于抵押权的数额,余下部分,应当归入破产财产,按顺序按比例进行分配。

    2、企业破产后,首先以破产财产(即没有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清偿劳动债权。如果财产不足以清偿,在已设立担保权财产的剩余数额中,再清偿。如果担保权实现后没有剩余财产了,则将无法获得清偿
  • 由清算组依法确定
  •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也就是说,先清偿破产费用,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按比例清偿各项破产费用;清偿了破产费用后不足以清偿公益债务的,按比例清偿各项公益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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