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死缓犯减刑实际执行期限

刑事辩护
2021-05-27 17:3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2、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
  • 死缓减刑是由于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因而刑种发生变更,将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这种死缓减刑虽然也具有减刑的性质,但它是死缓制度的内容之一,不同于我国刑法中的减刑制度。
    当然,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以后,符合减刑条件而被减刑的,可以视为减刑
  • 对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的规定:最低服刑时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如缓期执行期满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将不能少于二十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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