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准备购房(期房),与开发商签了团购协议付了2万元,协议上写的到时候不买了可以退回,但又手写了一条规定不能退回并按了手印。现在发现房子的质量不好(据已经购买了的业主反应),不想买了,请问这钱还能拿回来吗?

2019-01-13 14:51: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期房和现房的区别是怎样?
    (一)期房的定义
    期房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
    (二)现房的定义
    现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房屋的大产证的商品房,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只有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才能称之为现房。
    按国家销售“现房”的规定,只有已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房子才叫“现房”。这种现房销售不需要查看“五证”,而是要查看“五证”外的另外“两证”——“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签合同也不是必须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三)期房与现房的区别:
    1、使用时间
    期房,需要等待,由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进度不仅仅取决于工程自身的因素,还要考虑资金、社会大环境、市政配套设施等等,所以明确工期后,还要再打个富裕。
    现房,只要法律、购房款没问题,马上就可以搬进去,至少不耽误装修。
    2、购房款
    期房,有些项目有优惠,且让利幅度较大,尤其好楼盘。好楼盘由于市场认同度高,水涨船高,价格隔三岔五就爬上去一点,所以期房的价钱一般比现房较低。但首付压力与现房区别不大。
    现房,价格到头了,优惠幅度极小。除非赶上烂尾房,含泪大甩卖。
    3、质量控制
    期房,在工地又可以进出自由的前提下,尤其在关键节点施工时可以参观的情况下,找个懂行的人,质量至少可以做到心里有数。
    现房,虽然有很多方法、工具可以辅助检验质量,但大部分隐蔽工程都很难做到心中有数。
    4、选择
    期房,除非特热销的项目,一般在户型、楼层、具体位置方面,选择余地比较大。而且到底能不能选择到好房,还需要看消费者的眼光,参谋的水平,终究,大多数东西未成型,多算胜于少算。
    现房,一是时间晚了,选择余地小了;二是所有的东西都摆在了明面上,不管水平高低,谁都能一眼看出哪套房更好,所以挑套中意房的几率就大大降低了。
  • 购房时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要注意   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   注意:   所谓补充协议,是指买卖双方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对正式契约中不适合当事人实际情况的条款进行变更、修改、补充、完善而订立的协议。
    按照新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是否签订及如何签订补充契约完全应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当事人。这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契约自由原则,也是购房者的基本权利。
      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
    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
    ”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
  • 您好!入住后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可以找开发商赔偿。根据城镇房屋买卖合同的规定,房屋有质量问题,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者找物业要求赔偿,双方无法协调的可以找房管部门投诉。  首先,购房者购买房屋都会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出现纠纷时法院判断的依据首先就是合同。
    所以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就住宅工程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双方对工程质量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住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首先是开发商的责任,开发商是第一责任人,发生经济赔偿时开发商首先应该进行赔偿。
    开发商可以依据相关责任向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追讨,如果是施工企业造成的,追讨施工企业;如果是材料本身造成的,施工企业再去追讨材料生产商,如果是开发商自己采购的,由开发商自己负责,就是这样一层一层地追究到直接责任人或者企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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