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目前在私人医院上班,没有交金,没有签合同,我已递交了辞职报告,打算一个星期后走人,但被告知要提前一个月辞职,意思是什么时候招到人什么时候才能走,如果一个月后没招到,我就可以走。但是我找了新工作,一个星期后就要到岗。单位这样要求合理吗?我是不是随时都可以走呢?

2019-01-13 16:46: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劳动者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法律依据。所以你可以提出辞职。只是如果你仅仅因为自己的原因而打算辞职,应当需要提前三十天向单位提出。
    在这种情况下,你是无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你经济补偿的。但如果单位存在如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几种情形,且你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就不仅不需要提前三十天提出,而且还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 你好!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可以在职的时候主张,也可以离职后再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但一定不得超过一年;
    2、没有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以此理由为由辞职,并同时主张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后,不会主动补交社保的,补交社保事宜,你要去这保局投诉,要求社保局催促交纳。
    3、仲裁受理后,60天内作出裁决。
  • 没签劳动合同没缴社保,离职可以要求补缴社保吗?公司跟员工确定劳动关系后,没签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的,只要一直没有依法购买社会保险,员工离职时可以要求求公司进行补缴。
      按规定,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社保,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就要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交过去没有买的社保。并且,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员工离职时也可以要求对方补缴。
      公司拒绝补缴的,员工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或举报哦,那么公司将要接受以下的处理:
      
    1、公司未按时足额代缴社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会责令其限期缴纳;
      
    2、公司被依法投诉或举报后,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滞纳金,并且公司不得要求员工承担滞纳金;
      
    3、公司逾期仍不缴纳社保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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