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3年,检察院对一非法持有枪支案提起公诉时,把移交来的近百万元的扣押款没收,原因:当事人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侦查阶段,发现当事人(单位领导)叫本单位的办公室同志用借来的十万美元到银行兑换人民币,用于单位筹建办公楼,办公室的同志私自交易兑换了人民币,当事人不知道,完全是个人行为,十万美金是当事人为单位向个人拆借的,检察院以非法交易外汇行为违法,对当事人实施罚没处罚,予以没收,2004年,当事人被判缓刑出狱后,找到检察院询问扣押款一事,检察院只拿出一张罚没收据,说这一扣押款因非法交易外汇罚没了,当事人要求检察院履行司法程序,检察院当时拿不出决定书等法律手续,当事人要求必须履行送达和告知程序,然后进行行政复议或控告,直到今天已经八年,检察院不理不睬,仍然不履行送达和告知程序,想问:1,检察院是否有行政执法权?非法交易外汇应由哪个部门管辖?2,检察院为什么在罚没这一扣押款之前不调查不核实,甚至连当事人都没有进行询问,擅自做出罚没决定有法律依据吗?3,做出罚没决定后长达八年不履行司法程序是什么行为?4,当事人为单位借的钱,单位是承担偿还责任的,应该视为公款,并且在扣押前已经在筹建办公楼花销费用,而且是专款专用,检察院认为非法交易外汇行为违法,单位领导(当事人)不知情,构成违法行为吗?就算违法,应该把这笔钱罚没吗?有法律依据吗?5,给借钱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否应该赔偿?6,目前虽然多次写信给检察长,仍然没有答复,仍然没有履行送达和告知程序,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1-13 17:17:0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属于追究刑事责任,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
    2,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是一个过程,自被抓捕之日起,当事人被叫做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叫做被告,直到判决有罪后判决生效,才能叫罪犯,如果判决无罪就会释放,这个过程始终是个追究的过程。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妨害公务罪袭警最新司法解释应该从重处罚。
  • 刑事案件中扣押证据如何进行,  扣押物证、书证,直接关系到公民的财产及通信自由等权利,因此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1、扣押物证、书证通常是在勘验、搜查时进行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4条的规定,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2、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两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3、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或者损毁。  
    4、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立即通知邮电机关。  
    5、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6、对于扣押的物品、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以内解除扣押、冻结,退还原主或者原邮电机关。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怎样算是刑事案件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基本特点:  
    (一)外在表现为直接侵害形态;  
    (二)多数案件存在明显的犯罪现场;  
    (三)案件因果联系复杂多样;  
    (四)案件形成具有阶段性与突发性。  民事案件一般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当事人不主动向国家司法机关请求,国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干预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而刑事案件一般都有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 交通违法行为有什么后果?  
    一、交通违法行为有什么后果  
    1、机动车有被电子抓拍、录像、拍照等违法信息记录的,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接到处理通知书后自觉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2、违法行为人累积记分满12分后,必须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方参加学科考试和道路驾驶考试。  
    3、违法行为人被公安机关作出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交出机动车驾驶证接受处理。  
    4、违法行为人缴纳罚款后,除暂扣驾驶证外,不必再到执行机关处理违法窗口办理。  
    5、违法行为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在15内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违法行为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违法行为人必须交出驾驶证、机动车、或者其它非法装置或牌证。  
    七、公安机关认为违法行为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或者有注射毒品等违法嫌疑行为的,违法行为人应当接受检验。  
    八、违法行为人应当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  
    二、交通违章罚款不交有什么后果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6、对驾驶证没有影响,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车管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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