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5年,没有买社保。现在我已经辞工了,当初入职时也没有给我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可以做什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13 17:19: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属于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提供能够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及发生事故的证据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 如果工厂没有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看,你可以进行权利的保护:
    1,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2,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你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新实施的劳动法规定,超过一个月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该依法给予员工双倍工资。如果你将问题反映给公司后问题还没得到解决的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综上所说,如果工厂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先与领导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有关的部门反映情况。
  • 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到企业工作,企业按月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一定的付费,派遣公司为企业全权代理员工的入职离职手续,包括社保缴纳,工资发放,合同的签订等等。《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这里的“用人单位”应该是指《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因为在《劳动合同法》中有两种称谓,一种是用工单位,一种是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因此如果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没有约定,那就应该由派遣单位给他们交社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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