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招标要求不可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但是公司属于集团公司,其下属为全资子公司且分别满足招标要求(epc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资质),但不属于统一企业法人,是否可以集团公司名义参与投标,在招标法中有没明文规定?请给予解答?

招标投标
2019-01-13 17:36: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程招投标是以建筑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的一种交易形式,它由唯一的卖主设定标,招请若干个买主通过秘密报价进行竞争,卖主从中选择优胜者并与之达成交易协议,随后按照协议实现招标。是经过特定审查而获得投标资格的建筑项目承包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填报投标书,争取中标的法律行为。
  • 企业工程项目应当关注的风险:  
    (一)立项缺乏可行性研究或者可行性研究流域形式,决策不当,盲目上马,可能导致难以实现预期效益或项目失败。  
    (二)项目暗箱操作,存在商业贿赂,可能导致中标人实质上难以承担工程项目、中标价格失实及相关人员涉案。  
    (三)工程造价信息不对称,技术方案不落实,概预算脱离实际,可能导致项目投资失控。  
    (四)工程物质质次价高,工程建立不到位,项目资金不落实,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低劣,进度延迟或中断。  
    (五)竣工验收不规范,最终把关不严,可能导致工程交付使用后存在重大隐患。
  • 招标单位要求是招标文件的必备条件,它是招标单位就招标的核心技术部分、投标对象的最佳状况以及招标过程中的一些特殊问题提出自己要求的文件。它比“招标章程”具体,比“招标技术要求”原则,比“招标须知”的范围更窄。
    在具体写作过程中,要注意这四项文件的分工和区别。
  • 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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