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售楼处说一些业主因为墙面的问题有些纠纷,但楼便宜卖了,希望我签个协议,不要和他们一起闹。当时的协议内容大概是我对这个小区存在的问题表示理解之类的,不过没写明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买房之后由于没钱,拖了半年装修,装修又用了几个月,到今年才正式住进去。昨天看到业主们在开会,过去一了解,才知道完全不是之前说的那么回事。
这个小区的问题完全不是墙面问题那么简单。有的业主刚住进去,就发现墙面、天花有脱落现象,于是和开发商谈判,双方协议找了广东安固建筑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所(有资质)的公司来鉴定房子,说好鉴定费用30万由开发商支付,先付一半,测完再付一半。安固来做了一个检测,结果触目惊心:
该小区所有钢筋(包括18、16、14厘)全部不合格!所有房柱300多条全部不合格!房梁40%不合格!这房子能住人吗?
安固的报告出了一部分,开发商死活不肯付剩下的一半钱了,要解约。于是业主、开发商、安固算是闹开了,已经闹了几年,南方都市报,江门日报全报道了。业主起诉开发商要求继续付钱,完成鉴定,开发商不肯,一审蓬江区法院收了开发商40万(名义是监察费用),判业主败诉;业主不服上诉,中级法院终审判开发商继续履行协议,到现在两年了,蓬江区法院就是不执行,说没办法执行。这事算僵这了。
但业主闹了这么久也不是没效果,中间江门建设局下了一个红头文件,是2006年下的,要求暂停这个小区的楼盘销售。
这么危险的楼,我是一定要退掉的,我自己想了一下,大概有两个办法:
一、根据江门建设局的那个红头文件,我2007年买楼应该是违规的,属无效合同,要求开发商退回全部购房款,这是底线。理想的情况是告开发商违规销售,欺诈客户,赔偿装修费和一些其他损失。风险是蓬江法院的院长已经被收买,一审很可能败诉,要再上诉,就算赢了蓬江法院也可能继续不强制执行,白告。
二、跟其他业主一起,要求开发商继续执行之前的鉴定协议,等鉴定报告出来,在联名起诉开发商质量不合格,要求退楼和赔偿。风险还是蓬江法院不执法,二是我之前签订的那个协议,开发商可能反咬一口。
现在打工不容易,买房更不容易,还请各位法律高人指点一下我,到底应该怎么办?小弟在这里跪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