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以前在上海办了一张招商银行的信用卡??????不在上海工作以后当时欠了一百多?????那时候想回到老家在还??????谁知道老家没有招商银行???????当时还不能跨行转账??????一下子逾期了一百多???????还清的时候是两百多??????请问这个后果严重吗

2019-01-13 18:06: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信用卡透支后逾期不还款是一种违约行为,这种违约行为银行是有权向你收取本金、逾期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等;
    假如你是严重逾期,银行还会将你上诉到法院,最后产生的一切费用还是要由你个人承担。
    其次,如果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并逾期不还款,在国家法律中是会构成信用卡欺诈犯罪,同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并且长期的逾期不还款是会对你的人行征信产生影响,会对你今后的房贷、车贷等一切贷款引发不良影响。
    还款的方式有很多种,你可以通过移动端app还款、银行柜台还款以及网银ATM机还款。
    如果本期还款数额实在超出了自己可以承担的范围,可以向银行申请分期还款或还最低限制还款额。
  •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第一:客户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或在我行及同业账户(包括住房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消费贷款、信用卡等)目前状态逾期,或最近12个月内出现过一次逾期90天以上不良记录(即逾期状态标志为“4”)。 
      第二:通过其他征信渠道获悉客户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因违规用卡等行为被列入我行、同业、人民银行或征信机构不良客户信息库;
      
    (2)存在作为被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纠纷; 
      
    (3)有恶意骗取银行资金行为;
      
    (4)正在服刑期间或最近7年内曾有过刑事犯罪记录。
  • 举证逾期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当事人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二)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和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均应提交书面申请,并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  
    (四)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并在提出申请之日起七日预交鉴定费用。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五)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六)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本院许可。证入到庭作证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在申请后七日内预交,到期不预交的,则对其申请不予准许。  
    (七)新的证据的提供期限为: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化;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当事人在再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申请再审时提出。  
    (八)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一至二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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