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签发空头支票按票面金额处以

票据纠纷
2021-05-28 15:3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受到的处罚如下:对于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将被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还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 《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 单位或个人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 但不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 的赔偿金。屡次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有权停止为其办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结算业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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