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己安徽人在湖北蕲春县XX,刚被判处三年能否监外执行,并不是首犯,是提供线索的罪,不便告知能判缓吗

刑事辩护
2021-05-28 17:3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是否能监外执行,要符合法定条件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你好 ,需要根据实际的案情决定
  • 您好,有相关证明材料的话是可以起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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